隐私政策

Privacy policy

本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将在其提供的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中,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与客户(以下称“用户”)相关的信息。

第1条 总则

  1. 为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本公司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各部委指南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 本隐私政策(以下称“本政策”)适用于本服务(包括本公司随本服务提供的服务)的使用。
    此外,若本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或使用条款等中对用户信息处理做出规定,则该规定亦适用;若该规定与本政策发生冲突,则以本政策为准。
  3. 本政策的规定不适用于合作方提供的合作服务以及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的服务。
    对于这些服务中用户信息的处理,请参阅提供该外部服务的运营商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等。

第2条 获取的信息

  1. 本公司在本服务中,将按以下规定获取包括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1款所定义的“个人信息”,以下同)在内的用户信息。

    1. 基本信息:用户需注册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用于身份验证、防止欺诈性使用以及服务通知。
    2. 各类服务使用情况、意见咨询内容等个人资料信息,活动等通知,作为服务研究开发参考,制作各类统计资料及媒体,商品及服务通知及营销活动,应对基于法律的权利行使及义务履行,意见咨询内容等的记录整理等,用户可能需要注册这些信息。
  2.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收集的信息

    1. 终端信息
      为维护和改进本服务,或为防止不正当行为,本公司有时会收集用户使用的终端特有的信息(如终端特有的ID等识别信息)。
    2. 日志信息及行为历史信息
      为维护和改进本服务,或为防止不正当行为,本公司有时会收集在使用本服务时自动生成、保存的IP地址、用户请求时间、本服务内操作历史信息。
    3. 通过本服务实施的问卷调查以及用户同意在本服务中使用并接收的照片、视频等电子数据等。
  3. 本公司获取用户信息时,不采取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是通过正当方式获取。
    此外,本公司在通过用户使用本服务以外的方式获取用户信息时,将事先通知或公布其使用目的。

第3条 使用目的

  1. 本公司将根据以下目的,妥善处理通过使用本服务获取的用户信息。
    未经用户本人同意,绝不会超出使用目的范围使用。
  2. 本公司可在合理认为与变更前使用目的具有相当关联性的范围内变更前款所述使用目的,变更后将以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式通知或公布给用户。

第4条 向第三方提供

  1.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中的个人信息:

    1. 已获得用户同意
    2. 基于法律法规
    3. 在使用本服务时,当用户从事损害他人利益、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或其他违反本服务使用条款的行为,或意图从事此类行为时,本公司采取必要措施应对该行为的情况。
    4.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有必要,且难以获得用户本人同意时。
    5. 为增进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而特别需要,且难以获得用户本人同意时。
    6. 需要配合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人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且获得用户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7. 因合并、公司分立、业务转让或其他原因,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业务承继时。
    8. 事先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给用户本人,并且本公司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备案时

      1. 将向第三方提供作为使用目的
      2. 向第三方提供的个人数据项目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方法
      4. 根据用户本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该个人信息
      5. 接受本人要求的方式
  2. 本公司在获得用户同意后,可向提供与本服务合作的服务(以下称“合作服务”)的运营商(以下称“合作方”)提供包含个人信息的用户信息,以便向用户提供合作服务。

第5条 匿名化加工信息

本公司在创建匿名化加工信息(指经过处理使其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无法复原的个人信息)时,将进行以下处理:

  1. 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适当的加工。
  2. 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3. 公布匿名化加工信息中所包含的与个人相关的信息项目。
  4. 为识别生成匿名化加工信息的个人信息主体,将与其它信息进行核对。

第6条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本公司可能会将从用户处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第三方(包括委托运营商管理包含个人信息的信息等)。
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事先与受托方签订符合本政策内容的保密协议等,并对受托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以确保受托方能够妥善管理信息。

第7条 共同利用

本公司在提供合作服务所需的范围内,可能与合作方共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事先公布合作方的名称、共同使用目的以及共同使用信息的种类。

第8条 行为定向广告

  1. 为实施本公司或广告投放商等第三方的定向广告(指根据用户的需求或兴趣、关注点投放广告的广告方式),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或合作服务时,将利用前条规定的信息收集模块收集、存储或使用以下信息:

    1. 行为历史信息(指本服务使用历史等,通过存储可用于分析用户需求、兴趣、关注点,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2. 终端信息
    3. 公布匿名加工信息中所包含的与个人相关的信息项目。
    4. 位置信息
  2. 本公司将根据用户的需求、兴趣和关注点,将上述收集到的信息提供给广告投放商(以下称“广告投放商”),以便投放定制化的最佳广告,从而向用户提供有益的信息。
  3. 本公司将合法并合理地在业务所需期限内保留从用户处收集到的行为历史信息等。
  4. 本公司在向广告投放商提供行为历史信息等时,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该信息等泄露、丢失或损坏,并进行其他安全管理:

    1. 不公开加密行为历史信息等的算法等机制
    2. 以仅在第2款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为条件,向广告投放商提供行为历史信息等。
    3. 如果广告投放商进一步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行为历史信息等,则广告投放商有义务以与前款相同的条件向该第三方提供。

第9条 安全管理体系

  1. 为防止用户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损坏,以及保护用户信息的其他安全管理,本公司采取了必要且适当的措施,例如对个人信息文件的访问限制、记录访问日志以及安装安全软件以防止外部未经授权的访问等。
  2. 本公司将任命代表董事为用户信息管理负责人,负责用户信息的妥善管理和持续改进。

第10条 用户信息公开、更正等权利

  1. 用户可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要求公开其提供给本公司的个人信息。

    1. 请通过填写并发送本公司网站上的指定表格,或通过邮寄申请书并附上身份验证(若为代理申请,需验证代理人的合法身份)所需文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书面申请每次将收取1000日元手续费。
    2. 根据前款申请,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本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公开个人信息。
      但是,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无公开义务,或无正当理由而重复提出相同请求,则不在此限。
  2. 若本公司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内容与事实不符,用户可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要求更正、追加或删除。

    1. 请通过填写并发送本公司网站上的指定表格,或通过邮寄申请书并附上身份验证(若为代理申请,需验证代理人的合法身份)所需文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2. 根据前款申请,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本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追加或删除。
      但是,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无此义务,或无正当理由而重复提出相同请求,或需要过度的技术操作,则不在此限。
  3. 若本公司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超出事先公布的使用目的范围进行处理,或通过欺诈等其他方式获取,用户可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信息。

    1. 请通过填写并发送本公司网站上的指定表格,或通过邮寄申请书并附上身份验证(若为代理申请,需验证代理人的合法身份)所需文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2. 根据前款申请,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本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信息。
      但是,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无此义务,或无正当理由而重复提出相同请求,或需要过度的技术操作,则不在此限。

第11条 本政策的变更

  1. 本公司将适时审查用户信息处理的运营情况,努力持续改进,并可能根据需要随时变更本政策。
  2. 变更后的政策将在本服务或本公司运营的网站上公布,或以其他易于理解的方式告知。
    但是,若涉及法律要求用户同意的变更内容,本公司将通过另行规定的方式获取用户同意。

第12条 免责声明

  1. 本公司已尽力确保本公司网站上信息的准确性,但对于本网站使用者(以下称“使用者”)使用网站信息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即使使用者因使用本公司网站而遭受损失,或使用者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本公司也概不负责。

第13条 咨询

有关本公司处理用户信息方面的意见、问题、投诉及其他与用户信息处理相关的咨询,请通过联系表单与我们联系。